9 月 6 日晚间,刀剪行业龙头张小泉(股票代码:301055)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和张樟生等相关方因保理融资合同纠纷,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公告指出,2023 年 3 月 15 日,上海城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富春控股集团签订了保理合同,约定富春控股将所持有的上海会泽实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给上海城邦,由上海城邦向富春控股提供最高 2 亿元的融资。
为该笔融资提供担保,张小泉集团以所持有的张小泉公司 2875.63 万股股票作为质押,富春控股、张国标和张樟生等相关方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张小泉表示,2023 年 12 月 12 日,由于富春控股未能及时支付利息本金,上海城邦向杭州中院申请冻结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张小泉公司 1996.04 万股股票。2024 年 1 月 10 日,富春控股与上海城邦经杭州中院调解,上海城邦向杭州中院申请解冻上述股票。
2024 年 9 月 4 日,因富春控股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上海城邦向杭州中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执行标的金额为 1.898 亿元,富春控股、张小泉集团、张国标和张樟生等相关方被杭州中院列为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张小泉控股股东及部分实控人今年以来已多次被强制执行。今年 3 月,富春控股、杭州张小泉集团和张国标等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强执 1.29 亿元。
5 月 8 日,富春控股、网营物联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杨凌公司、张国标和张樟生等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 2.98 亿元;与此张国标和张樟生等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禁止实施高消费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张小泉表示,公司已敦促富春控股、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和张樟生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化解偿债风险。如有后续解决方案或其他风险,会及时告知公司。
张小泉透露,富春控股及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和张樟生通过张小泉集团间接持有张小泉公司股票。截至 9 月 6 日,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张小泉公司 7600 万股股份中,99.90% 的股份已质押,该部分股份在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法妥善解决债务纠纷,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张小泉公司股票被冻结或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股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