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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在广州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中,购房者在缴清房款并满足交房和过户条件(贷款购房还须满足抵押登记条件)后,可同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对于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2024年8月26日起,买卖双方在完成购房网签后,可在线申请增量房转移登记。在缴纳相关税费和登记费并通过资料审核后,将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对于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2024年10月底起,在房屋竣工验收完成、满足交房条件但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在进行购房网签时,可同时在线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和登记费,在通过资料审核后,将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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