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国家秘密经谁审核批准?
定密责任人。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对定密工作负总责。
国家秘密的解除简称解密,是指已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因为情况的变化,失去其国家秘密属性,不具有保密价值,按照法定程序,将其从国家秘密事项中分离出来,不再按照保守、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进行管理,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不再对该事项履行保密义务和承担保密责任。
一、解密的几种方式
自行解密。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已满,定密机关单位未决定延长保密期限的,该国家秘密即自行解密。
提前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特别是保密期限即将届满的国家秘密,应当在保密期限届满前进行解密审查,经审核,仍在保密期限内,但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履行解密程序予以解密。
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经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密:一是保密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调整后,不再属于国家秘密的;二是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
但是,保密事项范围规定保密期限为长期的,产生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不得擅自解密。认为确实应当解密的,应当报制定该保密事项范围的中央有关机关批准。不属于本机关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不得自行对其解密,认为应当解密的,可以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解密建议。
二、解密的程序
为使应当解密的国家秘密及时解密,机关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解密审查工作,认为符台解密条件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承办人提出解密意见,提交本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审核。
第二,定密责任人对承办人提请解密的事项进行审核,对解密意见不准确的不予批准。
第三,定密责任人在作出解除国家秘密决定的同时,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作出解密标志。
第四,国家秘密经审核批准解除后,机关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接到通知的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作出解密标志。
属于自行解密和正式公布的,可以免除解密通知。
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并履行审批手续,决定对本机关单位或者下级机关单位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予以公开的,正式公布即视为解密。国家秘密事项经授权由新闻单位正式对外公布而解密的情况较多。例如,中央下发某国家秘密文件,文件下发不久,即由新华社根据授权对外全文公布。
但需要说明的是,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有的不是全文对外公布,只是公开部分内容。属于此种情形的,不能认为该国家秘密文件解密。在使用过程中,仅可使用其已经公开发布的内容。
解宝解珍读音?
xiè è z解(拼音:jiě、jiè、xiè)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8]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两手解剖牛角,本义为分割、分解,后泛指剖开。由本义又引申为瓦解、分裂、融化、消散。又引申为排解、和解。又指脱落、解除、消除。要分解某物,最好能知悉规律,故有理解、懂得、注释、解释等义。以上诸义,“解”读jiě。“解”又读jiè ,是古代下级向上级行文报告。又指押送。“解”又读xiè,义为物体相连接处。由分开又引申指松懈:此义后作“懈”。现代多用作姓氏。
xiè è z“宝”的基本含义为玉器,泛指珍贵的东西,如宝贝,宝剑,引申含义为帝王的印信,借指帝位,如宝座,登大宝。
在日常使用中,“宝”也常做动词,表示珍爱,珍视,如宝身,宝重。
“珍”的基本含义为珠玉等宝物,如珍宝、珍珠;引申含义为宝贵的,贵重的,如珍贵、珍奇。
在现代汉语中,“珍”还有精美的食物的含义,如珍羞、八珍。
解宝解珍
拼音: 声调:三声,三声,三声,一声
督查工作条例?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督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政府督查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四条 政府督查内容包括: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请知悉是上级对下级还是下级对上级(上级对下级的是)
(三)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
(四)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效能。
第五条 政府督查对象包括:
(一)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
(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四)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开展督查,必要时可以对所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开展督查。
第六条 国务院办公厅指导全国政府督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督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机构承担国务院督查有关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组织实施本级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设置的形式和规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请知悉是上级对下级还是下级对上级(上级对下级的是)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统称政府督查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所属部门按照指定的事项、范围、职责、期限开展政府督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不得开展政府督查。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督查组。督查组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督查事项、范围、职责、期限开展政府督查。督查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和专家学者等参加督查组。
第九条 督查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督查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持正,清正廉洁、保守秘密,自觉接受监督。
政府督查机构应当对督查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第十条 政府督查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预算。
第十一条 政府督查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指令,确定督查事项。
政府督查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掌握的线索,可以提出督查工作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确定督查事项。
第十二条 政府督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要求督查对象自查、说明情况;
(二)听取督查对象汇报;
(三)开展检查、访谈、暗访;
(四)组织座谈、听证、统计、评估;
(五)调阅、复制与督查事项有关的资料;
(六)通过信函、电话、媒体等渠道收集线索;
(七)约谈督查对象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
(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互联网+督查”。
第十三条 政府督查工作需要协助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事件调查、日常督办、线索核查等政府督查工作。
第十五条 开展政府督查工作应当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对象和范围;应当严格控制督查频次和时限,科学运用督查方式,严肃督查纪律,提前培训督查人员。
政府督查工作应当严格执行督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督查范围、变更督查对象和内容,不得干预督查对象的正常工作,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政府督查工作结束后应当作出督查结论。与督查对象有关的督查结论应当向督查对象反馈。
督查结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
请知悉是上级对下级还是下级对上级(上级对下级的是)
第十七条 督查对象对督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该督查结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该督查结论的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收到申请的人民政府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参与作出督查结论的工作人员在复核中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 对于督查结论中要求整改的事项,督查对象应当按要求整改。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九条 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督查结论,提出改变或者撤销本级或者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适当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
第二十条 政府督查机构可以针对督查结论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真实准确地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报告调查研究情况。
第二十一条 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督查结论或者整改核查结果,提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进行表扬、激励、批评等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督查结论或者整改核查结果,提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交有权机关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政府督查应当加强与行政执法监督、备案审查监督等的协调衔接。
第二十三条 督查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政府督查机构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发现涉嫌其他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政府督查机构及督查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泄露督查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或者违反廉政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督查对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阻碍督查工作,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有上述情形的,由政府督查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督查人员或者提供线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其他监督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收悉”这个词怎么用?
收悉,就是查收并知悉的意思,公文中多用于复函的开头,不过大多用于上对下或平行关系的复函。 在下级答复上级的函里,一般是不用“收悉”一词的,而用“敬悉”或“阅悉”比较好。 如上级部门发文件通知,要求下级对某一情况进行汇报。
下级在回复中可以写“ 来函(xx月xx日)敬悉(或xx月xx日大函已阅悉),内情尽知,我单位定会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解索皴中“解”字的读音?
xiè suǒ ōng xiè读第四声
解(拼音:jiě、jiè、xiè)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两手解剖牛角,本义为分割、分解,后泛指剖开。由本义又引申为瓦解、分裂、融化、消散。又引申为排解、和解。又指脱落、解除、消除。要分解某物,最好能知悉规律,故有理解、懂得、注释、解释等义。以上诸义,“解”读jiě。“解”又读jiè ,是古代下级向上级行文报告。又指押送。“解”又读xiè,义为物体相连接处。由分开又引申指松懈:此义后作“懈”。现代多用作姓氏。
这个字读音解索皴画法足以曲线为主、勾皴结合的一种|两法。解索皴画法似披麻皴而多弯曲。
适于画山峦和大块石头。此法表现山石纹理清晰,层次分明。画时多用中锋画山石起伏轮廓,随勾随皴,达到用笔轻而松散,弯曲多变,如同解开的绳索。解索皴的线条优美、随意、变化大,表现岩石纹理淸晰。勾皴后的岩石,用深浅塌色加以渲染。
下级请上级知悉该如何用词?
特此报告,敬请批示。
知悉函是什么意思?
1、知晓。旧时多用于上对下的文书、信件。任何人都可以用“请知悉”这个邮件结束语,但一般自己公司或部门下级对上级发邮件,不会用“请查阅”,“请指示”。“请知悉”也经常用于与客户的邮件往来,不在乎对方客户的级别是否比你高,一种礼貌用语。
例句:领导请知悉。
2、了解知道。
例句:他不知悉这件事。作谓语。
就是让对方知晓的信件或邮件,可以是电子版也可以是纸质版
表示已收到并了解对方意思
知晓与知悉的区别?
语用学上的原则:根据说话双方关系,根据上下文语境。
给出一些例子,供参考。
(I)“我”是下级,“您”是上级。
A. 我已经知道您的... —— 阁下指示,我已知悉。
B. 您已经知道我的... —— 鄙人申请,您已明察。
C. 我希望知道您的... —— 尚不知悉,敬盼赐示。
D. 您希望知道我的... —— 若愿垂听,不胜感激。
(II)“我”是上级,“你”是下级。
A. 我已经知道你的... —— 你处呈报,我已知晓。
B. 你已经知道我的... —— 上令已发,且晓谕你局知悉。
C. 我希望知道你的... —— 是何缘由,速让我知晓。
D. 你希望知道我的... —— 你方未悉,我重申如下。
总结一下:
“晓”—— 中心化信息获得者,边缘化信息提供者。
“悉”—— 中心化信息提供者,边缘化信息获得者。
这就是两个字的语用学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