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找经理提出辞职对话如下:我:“经理你好,道歉,我想离任”经理:为什么?不想上夜班?离什么离,不能走。我:加班期间长,孩子早晚周末都顾不上。经理:不批,就这,就是走也至少提早了一个月。经理转身进了车间。我站前更衣室未马上退出,隔着玻璃窗张望经理的一举一动。过了一会儿,线长进去了。
“是不想上夜班吗,可以厂调长白班的。”
“不是,加班受不了,还是感觉不太适宜自己”“想走也得走流程啊,不能说走就走,要不工资不想要了,大家都进去做事,也不容易。”“谢谢,那如何是好”“先去文员那里看一下你的入职放开交到人事没有,假设曾经交到人事操持了入职,那至少一个月后能力离任,假设还没转正,那也得经理赞同。”
“谢谢线长,我去看看。”
还好没交,连忙拿了回来。
第二天夜班完结,没走,等着经理产生。
“经理,我还是想离任,你赞同了吧“离什么离,至少一个月。”“我还没转正呢,提早三天就可以。”“曾经转了,昨天交的。”“没转,物品在我那里,我把入职合同拿回来了”经理缄默。“那也得一个月,至少也半个月,你说走就走,大家都看着在,不能坏了规矩。”“知道如今缺人,可是我确实是做不下去了,其实提早三天就可以”“那至少两个礼拜”“只管试用期合同上写着离任提早一个离任放开,可是咱们国度休息法说提早三天提出就可以。”经理又缄默了。“这样吧,那就10号吧,十号不来下班,我赞同”“7号吧,那边还等着在呢,不能拖了。”“就10号,好吧,你看着办,10号我就批”“你要是不赞同,我就自己写份放开报告间接交到人事去,三天后我就可以间接退出。”经理又缄默了。“非7号?7号礼拜几”“礼拜天”“8号吧,8号下午3-5点人事那边可以操持,你就8号下午3-5点来找我”“谢谢经理。”宿愿一切顺利。9号就又可以下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