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国度规范详细如下:
1、为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
2、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
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
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
公摊面积是指整栋楼专用局部的面积,重要包含: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施间、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另外还包含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治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法律依据:《商品房开售面积计算及专用修建面积摊派规则》 第八条
专用修建面积由以下两局部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渣滓道、变电室、设施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余配置上为整栋修建服务的公共用房和治理用房修建面积;
2、套(单元)与专用修建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含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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